電臺、電視臺等絕大多數的音樂節目是在200平方米文藝配音棚內錄制的。經過多年來的不斷實踐和探索,總結出了一些經驗,并錄制出一批質量較高的音樂節目。
音樂是純粹用有組織的聲音來塑造藝術形象,表達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的藝術形式。它以旋律、節奏、節拍、調式、調性、和聲、復調、速度、力度、音色等為基本手段,擅長于直接表達感情,具有特殊的藝術感染力。一般來說,在200平方米配音棚內要錄制的音樂節目主要包括器樂演奏、演唱及小型演出等。錄制過程中,主要需解決的問題是如何錄制出現場感強,環境感鮮明,層次清楚的音樂節目。
首先,擬訂錄制方案是錄制好音樂節目的重要一環。我們知道,大到一臺晚會,小到一首歌,都有很多部門和崗位的人員分工合作。以演唱為例,來配音棚錄制歌曲的大多為歌舞團的專業演員和一些媒體組織的歌詠比賽的獲獎選手,有些人對樂理知識比較了解,舞臺感覺比較好;有些則把配音棚當成了卡拉OK舞臺。此時,配音師的責任是協助導演(如果有導演的話)制定較完整的錄制方案。就這一點來講,沒有系統、完善的藝術構思,就沒有出類拔萃的音響藝術作品,就像一條奔涌不息的長河,要有主流,才會有總譜。
錄制歌曲時,演唱、音效、音樂三要素要統籌兼顧,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每一部分的出現,質感、方向、距離規模、層次、速度等都要按照總譜進行,以達到以聲傳情、身臨其境的藝術效果。我們在錄制一首合唱歌曲時,在錄制時必須統籌兼顧,使各聲部達到均衡,避免一邊重一邊輕;在音量分配上要突出主次,使主奏與伴奏層次分明;所以在合唱與領唱之間必須根據歌曲的主題,掌握力度和音色的不同,在聲像設計中體現出生動活潑、對比鮮明的布局。
在錄制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
配音師與指揮、演員等之間的溝通協作問題。我們在錄制音樂節目前,一般都與創作人員、導演(或編輯)共同認真分析作品的主題構思,擬訂錄制方案,共同研究如何圓滿完成
配音創作。
其次,由于不同的歷史背景、地理環境、語言屬系、生活習俗等原因,各種不同的音樂都有其長期形成的藝術特色和特有的韻味。要錄制好音樂節目,必須深入了解作品的主題、風格和演唱方法,并針對演唱者的特點加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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