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視傳播業的發展和受眾欣賞水平的提高,對節目本身的要求和對播音主持人格魅力的關注幾乎相提并論。本文從人格魅力的基本概念出發,就播音主持人格魅力和節目的互動關系、如何形成獨特的人格魅力作出分析。
一、人格魅力的概念、內涵
播音主持人的人格魅力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涵。首先是對節目本身的駕馭能力。即按照節目的要求,通過主持人的詮釋、解說、評論以及情感的投入,使節目達到或超過預期的效應。這是塑造主持人格魅力的第一步,試想,如果節目主持得一塌糊涂,再談人格魅力,那必然是舍本逐末。其次是主持人節目外的品質表現和生活價值觀。主持人是社會公眾人物,在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很容易被媒體捕獲并加以放大,使得主持人的個人生活也不可能完全屬于自己。三是對文化的沉淀和表現力。主持人必須要有足夠的文化底蘊,這是最基本的職業要求。沒有文化的沉積,對節目的詮釋上就不可能做到得心應手、厚積薄發。從這一點上講,主持人的形象需要靠文化來支撐。
二、人格魅力與節目的關系
人格魅力與節目相互依存,相互影響。
從這個意義上說,主持人是同節目共成長、共榮辱的關系。主持人個性的生命力和人格邏輯密不可分,節目主持人要想把節目做出品牌,使觀眾喜愛,就應當要在人格和節目的關聯上下工夫,形成良性互動,相互依存的關系,進而追求節目與個人人格的完美統一,力求形成某種自己特有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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